Monday 3 December 2012

一個男孩之死


一個男孩之死

昨天看到新聞時,整個人非常震驚。震驚的原因有幾個原因,或許是之前擔任過相關工作,更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是兩個小孩的父親。這個事件,我覺得有四個面向可以討論。加害人跟被害人,死刑廢除以及司法小志工。

這個案子,加害人跟被害人都是社會的邊緣人,或是弱勢家庭。我們不能將所有的犯罪都歸諸於社會的弱勢,成長背景的不健全,但是,我們必須正視的是,社會的弱勢以及成長背景的不健全讓這樣的人更容易犯罪。若是整個社會不給他融入社會的機會,他有很高的機率會成為犯罪人。而同樣的,容易成為犯罪的被害人,也是社會的邊緣人或弱勢家庭的小孩。若是,我們不認真的對待這個問題,就會一再的重演,無盡的回歸。

面對這樣的狀況,通常都是無力的。我根本也沒有辦法改變什麼。只能在FB上放放砲。而這些有權力的人,我身邊倒是不缺乏這些人,在各位做出一項決定時,請認真的思考你的每個決定,對於台灣,對於這個社會所會帶來的後果?我很幸運,是在這次社會階層流動中有流起來的人,更多的人,就是沉在社會的最底層。

然後,加害人說「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」,我目前對於死刑沒有一個確切的立場,頂多,我對於宗教性的理由有sympathy,但是,就所有practical的議題,我完全沒有想法。只是,我想提醒廢除死刑的支持者,如果你們不能直接的回應別人的質疑,或是用mundane people所能理解的理由,即使是功利主義的論證方式,我們的廢除死刑運動一定是groundless。我很喜歡groundless這個字,因為提醒我們到底ground在哪裡。

最後,或許有人注意到,被害人是司法小志工。為什麼我們的司法小志工會讓自己陷入危險。那我們的司法教育或法治教育到底在教什麼?我們的法治教育是不是長期都在告訴小孩作什麼會犯什麼罪?那這樣子的教育的目的是什麼?我們的法治教育不應是告訴小孩他們有什麼權利?他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嗎?

很多朋友目前仍在從事法治教育或法治宣導,請務必告訴小孩子們,怎麼保護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