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中的第一個教師節
生命中的第一個教師節
作為老師,我不知道該給自己幾分,從學校往民雄火車站的路上,騎著摩托車,彷彿又回到大學時的樣子。路上的淒風苦雨,不由得想起出國第一年在一月的冬天早晨,在五度C的低溫下,兩個小孩,一個四個月大,一個一歲半,苦等四個小時,為了就只是一張不起眼,薄的像紙的居留證。
所為的究竟何來?
這是一個難解的問題,在這當下沒有答案,可能我也必須在往後的二十年裡繼續思考這個問題。
課堂上,跟財金系的同學說道:多數法律人,喪失作為一個人的能力以及自覺。而如果我的一點點法律知識可以帶給非法律系的同學些許影響的,毋寧就只是正義的第二原則,以及上帝所說的all that fall。
我該用怎樣的標準來期待、要求我自己以及我的學生,我想,這需要另外二十個教師節來回答。
Labels: 平原野望
2 Comments:
這樣教會不會有點難?
有點難是指教的內容?還是我的期待?如果我沒理解錯,應該是正義的第二法則跟上帝的all that fall吧?
別說對財金系的人難,對法律的也一樣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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